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21〕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降低市场运行成本,全力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包容开放的投资环境、降本增效的产业环境、独具魅力的人才环境、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营造有利于集聚更多先进生产力、生产要素的营商环境,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 工作任务
根据临政办发〔2021〕26号意见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从诸多方面共同发力,结合我区职权特点,我区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我区各部门有相关管理职权的事项,将任务分解下去,各部门着力推进;一部分我区各部门没有相关职权的事项,但却是我区营商环境不可或缺的重 要部分,因此将市级各部门有优化措施的部分分解给我区各对口部门,确保区内企业一样不少的享受到各级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
(一)全面提升企业便利化水平
1. 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再造企业开办流程,集成实体服务窗口,设立“企业开办服务专区”,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行一窗受理、一表填报、全程网办,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1个工作日办结。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四枚印章、免费发放税务UKey和“政策包”。推动简化普通注销程序,通过优化流程设计、减少公告等待时间、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事后救济渠道、强化信用惩戒手段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普通注销登记制度。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推动“准入不准营”问题的解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部、规划建设部、公安分局、税务局)
2.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加减法”,在审批环节增“加”领办代办服务,在建设环节增“加”从业人员培训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机制。“减”少审批手续及时限,开展协同集成服务,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自助办”“不见面”。按照政府统一服务要求,全面实施区域评估,各类区域评估成果由区域内的项目免费共享,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再要求项目单独开展各项评估工作。进一步打造“标准地+承诺制”升级版,有效优化“拿地即开工”的改革举措。(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经济科技发展部、规划建设部、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 )
3. 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破除纳税人办税中的难点和堵点,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和税收大数据优势,畅通网络办税渠道,在办税缴费“不见面”、线上办理“全天候”、服务效率“再提速”、服务体验“不打折”等方面继续发力。全力推进多税种综合申报、专用发票电子化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的纳税缴费便利度和服务满意度,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牵头单位:税务局,配合单位:财政金融部、规划建设部)
(二)着力打通企业难点堵点痛点
4. 不断拓宽融资渠道。配合推进全市担保体系建设进度,坚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准公共定位,弥补市场不足,降低 担保服务门槛,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担保力度,提高小微企业“首贷率”,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着力缓解小微企业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增信、分散风险的作用。健全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资金运行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应急周转资金的周转率,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资金,引导市场融资水平下降,减轻企业融资负担。搭建“线上+线下”政银企对接平台,实现线上常态化对接、线下精准化对接,为企业提供全链条、闭环式、一站式融资服务,破解企业融资续贷难题。(牵头单位:财政金融部,配合单位:综合工作部、经济科技发展部、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税务局)
5. 优化劳动力市场服务。强化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提升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自觉性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推进“法 律工作者服务企业”活动,建立企业用工服务团队,积极为新区企业提供劳动用工政策咨询和指导服务。强化部门沟通配合和信息互通,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风险动态监测制度、劳动用工日常巡查巡防机制。推行柔性执法,对因暂时经营困难,非主观故意、首次违规企业予以书面警示、避免直接处罚。建立多元化纠纷化解长效机制,持续推进纠纷处置重心下移,努力将纠纷化解在基层。(牵头单位:经济科技发展部,配合单位:综合工作部、党群工作部)
6. 优化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健全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机制,提倡电子缴纳保证金,严格履行保证金退还协议。引入信用报告查询机制,对信用较好的企业,适当减免履约保证金。采用多种方式听取市场主体和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立政府采购问题投诉、解决处理机制。加快推进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全市统一电子平台进行交易。推广不见面开标和专家远程异地评标。全面推进实现信息发布、专家抽取、开评标及监管环节电子化。在政府采购领域引导供应商入驻“政采云”平台网上服务市场,实现货物、服务项目采购电子化。(牵头单位:综合工作部,配合单位:财政金融部)
7. 营造公平公正招标投标氛围。配合市级搭建招标投标举报受理平台和问题反映渠道,快速、准确处理投诉举报问题,及时反馈处理信息。平等对待所有竞标企业,提高外地企业参与程度和中标率。加快完善招标投标信用监管机制,招标单位主动在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公开公示信用信息数据。依法依规 严厉处置串标围标、恶意投诉等行为,对严重失信者,列入“黑名单”。(牵头单位:经济科技发展部,配合单位:综合工作部、投资合作促进部、规划建设部)
(三)精准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8. 优化政务服务。建立“领办、代办、专办+一 网通办”四办服务机制,变“企业跑腿”为“政府主动服务”,为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提供更快、更全、更优的审批服务;大力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减少企业群众等候时间;深入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规范中介机构管理;全力做好“好差评”工作。全面推广企业注销全程电子化,持续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综合工作部)
9. 加强知识产权创新、运用、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制定知识产权专项扶持政策,推进企事业单位开展企业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和高价值专利培 育。建立知识产权培育和资助奖励制度,加大国家和省级专利 奖的申报力度,不断提高专利质量和产出效果。充分运用专项 资金,对利用专利权质押的企业实施贴息、保险费、评估费等 补助,持续开展专利保险后补助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互联互通 保护工作机制和知识产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纠 纷调解工作机制,推动知识产权非诉纠纷解决机构设立。(牵头 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分局,配合单位:综合工作部、经济科技发展部、财政金融部、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
10. 提升监管服务效能。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扩大联合抽查行业领域,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 事”。充分应用信用分类监管功能,依据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增加对风险程度较高企业的抽查比例。对药品、疫苗、特种设备、危化品等关系人民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事项,实现全周期、全链条严格监管。对公众聚集场所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检查。完善医疗器械、化妆品、国家明 令淘汰产品等领域的监管规定,加强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全市监管业务系统联通对接,归集共享各类监管数据。强化对监管的再监管,按照省级建立的与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相适 应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监管部门履职情况进行效能评估,倒逼部门履行好监管职责。(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分局,配合单位:综合工作部、党群工作部、经济科技发展部、行政审批局)
(四)打造包容普惠的创新环境
11. 提高包容合作、普惠利民和创新引领建设水平。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加大水源、土壤、大气等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健全完善降成本、促创新、揽人才、强产权的创新创业政策,营造创新创业生态,激发创新创业活力;聚焦“引进来”“留得住”,构建吸引人才、培育人才、用好人才、激励人才、服务人才的整体体系,全面增强对外开放动力。(牵头单位:经济科技发展部,配合单位:综合工作部、党群工作部、投资合作促进 部、规划建设部、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
(五)高效推进优化措施落地
12. 积极对接上级部门,落实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各部门通力合作、主动作为,积极围绕《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中涉及的优化获得电力流程、简化用水用气报装、优化财产登记、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执行合同司法保障、持续方便 企业退出等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与相关主管部门对接,将每一个具体措施明确开发区与市级相应事项联系人,建立、完善事项办理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梳理、汇总最新便企、利企政策措施,落实此类我区没有相关管理职权,但在营商环境中必不可少的各项措施,实实在在为我区区内企业服务,帮助企业在我区落地、生根、茁壮发展,持续打造我区良好的营商环境。(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见附件2)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切实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 重大政治责任。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责任落实
要主动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扛在肩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真抓实干、开拓创新。要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督查问责机制,做好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将年度考评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
(三)加强监督问责
各部门于9月30日前将《市级优化措施对接、协调登记表》报回至临汾经济开发区加强政治监督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领导组办公室(439室),各单位要建立落实情况季报制度,于每季度底前报送本部门落实《临汾经济开发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任务》情况。对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不重视,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部门要严肃处理,尤其对虚假整改、敷衍了事的部门和个人,要通报曝光,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严查处。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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